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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乙肝携带者平等的工作权利

来源:义乌市人才交流中心,义乌招聘网w 时间:2015-01-20 作者:009job.com东阳人才网, 浏览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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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两会期间,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中医研究院资深专家周超凡教授提交了“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”的议案,并发出“请还他们平等的工作权利”的呐喊。据悉,这是政协会上首次就该话题提交的议案,引起与会者的关注。

  周教授介绍,目前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已超过1.2亿人,发病人数超过3000万,其中大量是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,即血液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,但无肝炎症状和体征,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,经半年观察无变化者。而事实上,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工作、学习和社会活动中是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直接威胁的。这是因为乙肝病毒主要是通过血液(包括采血、拔牙、内镜检查、针刺等)、母婴及性活动传播的。根据全国《病毒性肝炎预防方案》规定,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(含组织、器官)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,可以照常工作。

  但在现实中,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、生活、求学、结婚方面常常遇到很多阻碍,就业时遇到的问题尤为突出。许多大企业、特别是合资企业招聘员工以及政府部门招聘公务员时,许多人才就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被拒之门外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26条规定: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,医疗期满后,应另行安排工作,如仍不能胜任,应提前30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。

但目前国内一些用人单位不管青红皂白,在体检时只要发现哪位员工为乙肝病毒携带者,就以各种理由予以辞退。在大学生就业方面,除部分院校和专业外大部分高校并未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报考,但他们毕业后的就业问题,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。许多乙肝携带者反映:就业的压力,社会的歧视,对他们造成的伤害远远超过乙肝病毒本身。

  周超凡教授希望有更多的人了解有关乙肝的知识,以消除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,招聘中所受到的歧视,使他们获得平等的工作权利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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