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听说流动人员也能够办理“两金”,那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、办理哪些手续呢?
答:一、受理范围:
人事档案由市、区、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并从事自由职业的流动人员。
二、办理程序:
1、出具《存档凭证》。
2、提供有效经历证明材料。
3、本人提出申请。
4、经受理单位审核同意后出具《工作经历证明》。
5、流动人员对《工作经历证明》认定并签名。
6、受理单位集中送劳动职介所,由劳动职介所负责分送到所在人员的街道有关部门。(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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